8月23日,新闻媒体披露唐山钢铁业污染严重将严肃查处的消息后,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。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三次紧急会议,就接受国家环保总局批评和媒体监督,认真解决存在问题,加强钢铁业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。特别强调,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钢铁业提出的批评,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心和爱护,也体现了对唐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和负责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践行“三个代表”的高度,充分认识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,抓紧解决存在问题,保护好人民群众利益。同时,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可持续发展,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,进一步加大对钢铁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整顿力度,确保全市经济持续、健康、协调发展。
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全面整治钢铁污染三项措施:一是由市工促局负责,会同市环保、公安、电力等部门,现场督促污染严重的企业拆毁生产设备,切断电力供应。并邀请国家和省市各驻唐媒体予以新闻曝光。二是由市工促局负责,以市钢整办名义下发《关于深入贯彻落实<钢铁企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,并在媒体上发布,同时公布举报电话,接受群众监督。三是由各县(市)区政府负责,立即对所属钢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,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,立即予以关闭;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 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装备的 ,立即停产整顿,限期未能达标的 ,坚决予以取缔;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没有手续的,依法进行处罚,并限期补办环保审批等各种手续。
下步,唐山市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严格落实《钢铁企业整顿方案》、《关于开展依法取缔小炼钢专项行动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运用经济、法律、行政等综合手段,从环保、淘汰限劣等方面强化对钢铁行业的监管,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,约束企业按照国家政策办事。对在建钢铁项目,逐一落实有关审批程序,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盲目投资项目,该停的停,该调的调,该转的转;对今后新建或扩建钢铁项目,按照国家政策和通知意见,严格控制,确保国家产业政策落到实处;对经整顿验收不达标的已建成企业,不予供电、供水、贷款,不得办理用地手续,并扣缴有关证照,环保、安监等执法部门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,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;加强环保监管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钢铁企业,抓紧进行环评,力争2004年底前全部完成对地方钢铁企业实施环保在线监测。对污染不达标的企业,依法予以关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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